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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里离婚没领证(农村里离婚没领证怎么办)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7月12日 13:01 31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里离婚没领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村里离婚没领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农村结婚没有结婚证,要怎么离婚?
  2. 两个都是二婚,不去办理结婚证,日后分手两人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农村结婚没有结婚证,要怎么离婚?

你们结婚的时候,没有结婚证,只是举办了一场婚礼,像这种情况,你们就不能称之为结婚,而应该说是同居。

现在的婚姻法,已经没有了事实婚姻这一说法。只要没有结婚证,就是非法同居。

同居是没有离婚。只有散伙这一个说法。

你们过不下去了,就应该商量着散伙。把财产分割清楚,然后各走各的路,各回各的窝。

如果财产没法分割,那就请一个德高望重的,双方都信任的人,从中调节,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协议分开。

如果你们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也没法通过法院解决。因为发言对于同居产生的纠纷,是不予判决的。没有办法最终解决的结果,就只能以女人吃亏为结局,没有他法。

女人嫉妒,河南人过日子,结婚证就是你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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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描述,已经办了婚宴,但没有领取结婚证,已经居住在一起四年。现在想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新《婚姻法》第一条,如果想离婚,提供证明材料《结婚证》以证明你们是夫妻。

根据第一条规定,你们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不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在家中再办多少婚宴酒席,法律不会承认你们是合法夫妻,国家明确规定1994年2月1日前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可以按事实婚姻关系处理,但是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事实婚姻关系一说,只能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你们属于非法同居性质,只能自己协商解决,按照新《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关于房产问题,婚后如一方父母子女购买的房产,按照婚姻法的第十八条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非共同财产。

关于你们同居期间的财产,谁出钱购买归谁,不可能平均分配,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可以。

新《婚姻法》第六条、第七条明确规定:财产问题,如贵重物品,金银首饰、股票、汽车、拆迁房、回迁房等都属于一方所有。

用句通俗的话来说,同居期间除非女方自己掏钱购买的贵重物品归自己所有,其他男方出钱购买的贵重物品与女方无关。

根据《婚姻法》第六条规定,双方必须符合法律结婚基本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需要到当地民政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民政科领取结婚证,只有领取结婚证,你们成为合法夫妻后,一旦你们离婚才能享有财产分配权。

附:办理结婚证条件。







两个都是二婚,不去办理结婚证,日后分手两人的共同财产怎么分配?

首先,不管是未婚同居还是二婚同居,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便没有形成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从1994年开始,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条例》,我们国家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有经合法登记的法律婚姻,才是有效的婚姻关系。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当然,虽然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同居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当解除同居关系时仍然可以就分割财产寻求法律保护。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应当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便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财产也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样,具有高度的混同特点,很难泾渭分明地说清楚哪些财产属于男方,哪些财产属于女方。因此,法院一般会平均分割共同财产,除非一方有明显证据证明,某些财产是专属于他一个人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二款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不去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其配偶身份不受法律保护,两人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属于一般共同共有。

如果是同居关系结束,产生财产分割争议的,由法院来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 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 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 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对没有协议约定的,应当等分原则处理,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里离婚没领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里离婚没领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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