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离婚律师文集文章正文

女儿户口在娘家离婚后(女儿户口在娘家离婚后其子女能否亨受村里的福利)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9月21日 16:10 1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儿户口在娘家离婚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女儿户口在娘家离婚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女人离婚后户口不能迁回娘家吗?
  2. 女,我离婚了,想把户口签回娘家,可影响父母的低保?
  3. 农业户口,女的嫁出去户口一直在娘家,现在离了婚她还可以得到娘家的土地承包权吗?

女人离婚后户口不能迁回娘家吗?

女方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离婚户口迁回娘家首先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的办理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注: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女,我离婚了,想把户口签回娘家,可影响父母的低保?

低保户是按户申请的,是要核实家庭人员的收入。

你如果迁回去,就有可能按长住人口对待,需要重新计算家庭收入。所以还是慎重为好,如果必须迁移,那么被取消低保也是正常的。

农业户口,女的嫁出去户口一直在娘家,现在离了婚她还可以得到娘家的土地承包权吗?

外嫁女虽然已经外嫁,但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依然还享有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理由如下:

1.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另外,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同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也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根据以上规定,外嫁女即使已经外嫁,只要其在夫家未取得承包地的,作为发包方是不能收回其承包地的,也不能以其已经结婚外嫁为由,侵害其在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项权益。。

2.如果发包方以妇女外嫁为由收回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3.综上,外嫁女虽然已经外嫁,但其户口依然在娘家的,且在夫家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即使离婚了,依然享有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得到你,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在评论下方进行评论或者私信,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的法律常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儿户口在娘家离婚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儿户口在娘家离婚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婚后户口迁回娘家步骤 娘家婚后户口怎么迁

离婚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