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离婚律师文集文章正文

离婚官司交换证据(离婚官司交换证据怎么写)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12月30日 21:10 1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官司交换证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官司交换证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车上的GPS定位仪所莸得的证据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2. 离婚案件是原告先出示证据还是被告先出示证据?

车上的GPS定位仪所莸得的证据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当事人可以将GPS上获取的信息,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但是,是否能够作为证据,或者法院是否采纳,需要核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离婚案件是原告先出示证据还是被告先出示证据?

不仅离婚案件,其他的案件在法庭上都是原告先陈述先出示证据,被告后陈述后出示证据,然后双方相互质证。无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或是行政诉讼法都是这样规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无论公诉人或原告既然提起了诉讼,当然应该先举证。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时,法庭调查的顺序是,先由原告陈述事实,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原告举证完毕,质证完毕,被告针对原告陈述事实,作出承认或反驳,然后提供证据,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因此,离婚案是由原告先提供证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官司交换证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官司交换证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离婚纠纷证据 离婚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