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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后户口新规定(成都离婚后户口新规定是什么)

离婚律师文集 2026年06月21日 00:24 1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成都离婚后户口新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成都离婚后户口新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四川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四川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常住户口登记的基本要求是登记项目准确、变动登记及时,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编码表记载的相关信息、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存储的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全省公安机关人像比对系统启用后,所有户籍办理业务必须与人口信息资源库开展人像比对,并将此作为前置程序。

年满十六周岁未采集人像的,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采集人像。

登记婚姻状况为已婚的,需同时填写配偶信息。

办理未成年人户籍业务时,需同时填写其法定监护人信息。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收费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收取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和居民身份证证件工本费,一律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票据。

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管理部门,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设有办证中心的市(州)和县(市、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由办证中心负责。

严禁非警务人员直接办理户籍业务。公安机关办理的户籍业务必须由户籍民警依法办理,辅助人员可在民警的指导、监督下从事户籍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都离婚后户口新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成都离婚后户口新规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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