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离婚法律(中国离婚法律最新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国离婚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中国离婚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新婚姻法对上门女婿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 现在离婚率一直走高,为什么婚姻法不规定一旦结婚就禁止离婚,否则就罚款呢?
- 新婚姻法偏向男性吗?
- 什么才是法律上说的固定工作?
- 离婚官司期间,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会被认定为强奸,法律对此是怎么界定的?
新婚姻法对上门女婿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关于“上门女婿”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婚姻法第9条,根据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现在离婚率一直走高,为什么婚姻法不规定一旦结婚就禁止离婚,否则就罚款呢?
现在为什么离婚这么高,结了婚又离婚总的来说,男多女少提出离婚大多数是女性,比如说现在农村年轻人结了婚,有的外出打工可能一年回不几次家,这样有的男人或女人在性入方面得不到满足,男人或女人出轨了各一方知道这事提出了离婚,女人离婚不怕找不到老公,男人离婚可就掺了,现在不管是农村城里有钱的人家也很多,手里拿着钱小伙就是找不到媳妇,现在中国的光棍汉大约三干七百多万,改革开四十多年来,全国人口流动性也大,农村的姑娘外出打工,有相当的在外边找个对象结婚,农村的光棍多于城里,要是谁家有个姑娘那就利害了,有女不愁找不着对象,找对象要楼房汽车的什么采礼的,没有个百八十万的结婚都难啊,致如现在离婚率这么高都是金钱惹的禍,这年头没钱是不行的,离了钱万万是不能的,面对现实吧离婚吗我看罚钱,也挡不住离婚的大潮。
为什么中国离婚一直居世界前列而越来越高?是生活条件提高了,对于崇拜金钱性欲的人越来越高。现在是:少年狂,青年浪,中年越来越色相,老年跟着瞎幌荡。生活条件高,营养都超标,闲着没事干,围着钱色转,不离婚的人是忙人,离婚是吃饱撑的闲人。女人再婚多的是风骚姿色人,男人是风流成性富家人。对于现时代的光荣,男人能娶到几个老婆,女人能嫁几个有钱的老公,宁做花下鬼,不做品德人。但有些说因为钱字,这只是说出一部分。真正出于离婚原因是人的色变,是受花世界流毒的传染者。穷人为生计的忙碌奔波,没有闲功夫扯这些。只有这些有钱爱性之人,才喜欢招些绿蝶风波。如果真正立法不让其离婚,触动了有钱花心男人的性欲望。你们想这法不可能让有钱人去立,往往以情人小三的身份,而这些人又不违法。所以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很现实,对于变法也剥夺了红男绿女的婚姻自由,会遭这些人反对的。这种风气慢慢变成西方国家性自由,也像动物世界的争斗,使越来越多夫妻感情分化,造成离婚这个结局。为什么对离婚都没有了羞耻感?也是见多了习以为常,总认为千家万家不是一家半家,而真正的原因是缺乏品德素养。所以说现实情淡了爱散了,挥下手再见了,等你有钱聚缘了。亲情远了,金钱真了,少不顺心离婚了。生活好了,人情薄了,贪婪之心不满足了。有人把婚姻比作歌,但很多人都在唱悲曲。60年代的夫妻前进曲,70年代的共同协调曲,80年代的共同致富曲,90年代的金钱狂妄曲,一直到20的金钱花色诱惑曲,直到现在还是在唱执迷不悟的婚姻开放曲。直到有一天唱垮几亿家庭,才算是一个最深刻的醒悟。一位哲学家说过这一段话:夫妻之间最肮脏的东西,那就是经不起的色诱惑。一但出现这肮脏的外界诱骗,同时也标志家的倒台。一时之欢的悲欢离合,却毁坏了多少恩爱夫妻。警钟长鸣你不亏欠别人的良心,生活一定有良心善待你。真正老有所养是为儿女做好榜样的人,虽然一辈子平淡,但人生平安就是福。谁的子女也不希望父母走向吃喝嫖赌抽不归路,他们也盼着家和万事兴。不求大富大贵,但求家和健康。做为父母只要行的正,儿女们才是无犹豫的走向自己的事业。前辈积德造福后代,这才是人老后来福的征兆。
这问题问得有点傻,坐牢的人还有刑满释放的那一天,不是每个人的婚姻都会幸福美满,一些婚姻中的弱势群体要允许他们有合法合理的救济途径,现代社会压力巨大,谁能保证爱情会天长地久,谁有又能保证自己永远不会变,古代还有离婚的呢。
其实采取分阶段彩礼给付方法还靠谱些,协商好男的过错,不退彩礼,女的过错,需要退还,双发都没过错也不退还。
彩礼分阶段给付,20年给完,然后按照通货膨胀率每年要多给些抵消通货膨胀,给着给着一辈子就过完了,结婚20年到了中年感情都是亲情了,一个不留神一辈子就过万了。
现实中存在靠要彩礼和离婚再要彩礼而一夜暴富的人们,彩礼目前增加了男士的结婚花费,有效遏制男人主动离婚的勇气,如果能从侧面遏制住女的离婚的欲望,离婚率就不会那么高了。
所以解决离婚率高,靠不给离婚不现实,没有修改一下彩礼的给付方式和偿还方式比较实在。
那还怎样提倡婚姻自由呢?都是现实社会,一切向钱看闯的祸,在此我祝愿那些还在抱有幻想的男女人们,即然选择进入婚姻就要自尊自重,要不就孤独一生,海阔凭鱼跃,不受任何约束
新婚姻法偏向男性吗?
中国几千年的婚嫁习俗都是男娶女嫁,女的嫁给男的,男的有房产,古代是几代一起居住,现在普遍是男方提供房产,女方住进去提供肚子,生儿育女,共同维护家庭。现在的婚姻法保护了男方的房产,谁来保护女方的肚子?生儿育女的几年,照顾孩子的辛劳又算谁的?法律是无情的,只保护了看得见的财产,看不见的付出就算没有了,还有非婚生子女也能继承财产了,以后的女人或许可以自己奋斗事业,自己买房,然后买精,自己留一两年有个后代,然后自己养大就行了,至于男的,跟房子过吧,这样不用出彩礼,也没有人分他房子,这样很好的。
参考一位女生对新婚姻法的解读就是:新婚姻法告诉女生,不要结婚只谈恋爱,不用干家务,只享受被爱的感觉。万一有了孩子,名正言顺姓女方姓氏,户口落在女方家里,估计差不多的老丈人都乐意有个传户口本的。女生不用干家务,只要照顾好自己父母和自己以及孩子就行。生物学父亲还得给孩子抚养费,将来还可以继承生物学父亲的财产。这充分说明新婚姻法是保护女生的。
现代婚姻法只重有形资产,不重无形资产!国家和很多男人都认为在婚姻中女人生育后代,干家务没有任何价值,不予承认,不应该得到所应有的报酬,那女人做这些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去好好追求国家和男人承认的有形价值!也就是钱财,房子,车子、珠宝等!
现在女性收入虽然独立了,但还是看得出来,地位并不高。
婚姻法表面男女平等,保护了有财产的人的财产,但忽略了女性对于家庭方面的付出比男性大。加上中国传统重男轻女,一般家里有儿子的,能得到父母资助的女孩很少,很多时候需要靠自己买车买房,男人则很多可以得到来自父母家族的资助。
但作为一个人来说,成熟,是因为看事情不会只是黑或者白,任何事情都有双面性。
现在女孩不像从前了,以前是以爱情和男人为主题,现在的年轻女孩,更多倾向于工作,赚钱,买房子,扎根下来,反正法律保护婚前财产,那就努力打拼,独立咯,自己给自己买个房子,不香吗?
但结婚,从目前传统心理来说,女的结婚是因为男方能提供的好的生活条件,但既然自己可以创造了,那对男性的其他要求就会高了许多,而且女性经济独立了,对男方也不存在不要求对方没有同等条件,甚至会要求更高。找不到,那就单身,不像从前,为了吃饱饭,而随便嫁个有劳动能力的男人就可以了。
所以,这样的婚姻法,会导致穷男人娶不到老婆,富裕的女孩愁嫁,因为条件好的男生不愁娶,比自己差的女的又看都不会看一眼。两极分化。
而且私生子有男方那边的继承权,这对婚姻内的妻子和孩子保护是不够的,比如说,结婚以后,夫妻财产共享了,结果老公在外面有私生子,他可以分到你老公那边一半的财产,你说让婚内妻子作何感想?男人也不要觉得开心,女性本来就少,这法律出来,有些女性她可能也乐意去找有钱人做外室,反正母凭子贵。
2022年,中国进入老年社会,要鼓励年轻人勇敢结婚,有资格结婚,不是靠喊几句口号,给点不实在的福利的。
当然,人口少有人口少的好处,人口少了,年轻人少了,许多单位不会再歧视35岁以上人的就业,35岁还算年轻人了。
总之,这婚姻法,是鼓励男女都独立,但人一旦独立了,就对婚姻没那么大的期望了,除非是遇到很怦然心动的,否则单着就单着,一旦单身的多了,催婚的父母也就作罢了,一旦父母不催婚了,没孩子接班了,国家会急吧!再来提高福利好了。
新婚姻法看似偏向男性,事实上也偏向男性,毕竟现在的社会风俗家产都给儿子。长期看新婚姻法必将使男性传宗接代宗族思想,封建婚俗包括出嫁从夫、随夫居、伺候男方父母、随父姓等传统快速土崩瓦解。这对解放女性,提高女性的地位,获得同等继承权等在长期看是好的,也必将导致人口进一步减少,短期产生一些新的问题。
什么才是法律上说的固定工作?
固定工作是指有稳定性收入,各种保险齐全,享受国家各种相应待遇的工作。
公务员工作稳定,下来是事业单位(老师/医生等),下来是垄断性国有企业,下来是竞争性国有企业,下来才是规模大的民营企业。中小民营企业容易倒闭。固定工作,其实是相对的,相对稳定而已。
离婚官司期间,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会被认定为强奸,法律对此是怎么界定的?
谢谢邀请,离婚官司期间,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被认定为强奸,法律对此是怎么界定的?
我国刑法规定,凡是对妇女采取暴力手段,不尊重妇女的人格,违反妇女意愿的,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属于强奸犯罪。
暴力强奸犯罪,有素不相识的歹徒强奸犯罪,也有婚内夫妻间的强奸犯罪。婚内的强奸犯罪是指,在某一时段,当妻子不愿与丈夫发生性行为时,丈夫违背了妻子的意愿,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就属于强奸犯罪。只不过人是要脸面的,不会把这些家丑抖落到外面去,所以这样的原告几乎没有。
当夫妻正在闹离婚的时段内,这是属于双方在婚内的一个特殊性阶段。说白了,在法院受理离婚案这一时段内,双方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双方就跟陌生人没什么区别。双方要和解法律管不着,一方要是伤害另一方的话,法律就管着了。这时候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只要妻子说,违背了她的意愿,并拿出了证据,就属于强奸犯罪。
在起诉离婚阶段,如果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那么根据司法实践,丈夫已经涉嫌强奸犯罪了!
一对男女自愿结婚,走进婚姻的殿堂,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即视为双方承诺在一起共同生活,互相负有过性生活的义务。虽然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对此进行明文规定或形诸于文字,但这是毋庸讳言、早已深植于人们观念之中的。
因此,只要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国内,是不存在婚内强奸一说的,虽然实际上这种事情也时有发生。不过,虽然实践中不认为这是婚内强奸,但是如果丈夫的行为伤害到了妻子,也是可以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不过,如果双方已经闹到不到开交,走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一步,那就说明双方的关系已经处于不确定状态,视为女方收回了对男方的承诺,意即不愿意与他一起共同生活,当然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义务。性的自主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得到法律保护的,当没有了婚姻的外壳,性当然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那就涉嫌犯罪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并没有将丈夫排除在外。
兰州红古区曾发生一起这样的案例。2009年9月,23岁的小伙何某与晓琳结婚,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争吵不断。2011年5月,晓琳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来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何某收到判决书后当即提出上诉,并表示愿意与晓琳重修旧好。2011年7月的一天晚上,何某持刀翻墙入院,提出和晓琳“最后一次见面留个纪念”,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最终,何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对于婚内强奸的问题,在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当中,还是存在一定争议的。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所谓强奸罪最主要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是否违背了妇女一方的意思而强行发生性行为,如果符合这个条件,那么我想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内都是有可能会涉嫌的。
只不过如果男女双方还是处在婚姻存续期间,毕竟性生活也是男女双方的义务,所以可能很多人就会觉得是不可能构成强奸罪的。但是在这里面我们不排除有的夫妻之间感情明显已经不好,而且很多发生性关系已经不是正常范围之内,而是有人身虐待的意思。那么这种情况下,虽然在婚姻存续期间,我认为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认定强奸罪。或者如果对人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可以追究对方家庭暴力或者故意伤害罪等情况的。
所以至于题目当中所说的男女双方现在已处在离婚的阶段,那么显然双方对于感情已经基本上名存实亡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是不可能再心情发生所谓的正常性生活的。那么这个时候如果男方只是单纯的认为男女双方还存在婚姻关系而强迫女方发生关系,那么我认为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有可能构成强奸罪的。
因为毕竟法律不能僵硬教条的去使用,否则会使很多心存不良想法的人故意钻空子,这样如果给女性造成损害,而基于教条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我想法律将会失去本身制定的意义。对公民也无法做到公平公正的保护的。
大实话:这种情况下只要妻子追究责任,就可以认定为强奸。
就法律意义上来说,对强奸的定义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那么则构成强奸。而这个违背妇女意愿的具体表现就是女方是否报警,如果女方报警追究男方的责任,那么就属于违背妇女意愿,如果女方不报警也不追究,那就谈不上违背妇女的意愿。
然后,咱们再来说这种特殊情况。事实上,这是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的,两个人在打离婚官司期间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两个人还算是夫妻关系。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夫妻关系早已经是名存实亡。那么,这时候该参照哪种关系来判定呢?
如果说参照法律关系,那么两个人是夫妻,发生性行为就是双方之间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婚姻关系的建立从某个方面来说就是让两个陌生人之间的性行为变得合法。但是,我认为这时候是应该参照情感关系来判定的。
我么可以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像我们之前老一代人,其实很多人是没有领结婚证的,但是,人家一样生小孩,过日子,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周围的领居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而这时候法律上也会是认为他们就是夫妻的。那么,这时候这种夫妻关系的认定靠的就不是结婚证了,而是道德伦理。
同样,在这件事中,如果两个人已经闹到了打离婚官司的地步,说白了要不是为了孩子的抚养权打官司,要不就是为了分财产打官司。基本上已经毫无感情可言,都是在争取各自的利益最大化。
虽然,从法律上来说还没有办理离婚证,但是,从道德伦理角度而言,这两个人是已经不算是夫妻了,所以,这时候无论是作为妻子还是丈夫,都是没有理由为对方提供生理需求的义务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客观来讲,就应该被认定为强奸行为。
当然,是不是会追丈夫的法律责任,那还是要看妻子追不追究,如果妻子不追究,那就时自愿发生关系,如果妻子追究,那就因该依法严惩。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回答那是肯定的,因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如果是男方诉讼离婚,这样的事情应该是不会发生,反之,发生的概率很高,所以,女方应该搬离男方住处,这种事就避免发生。这个问题就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只要女方拒绝,要是强行发生性关系都属于违法,也就是说在任何时候,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都是犯罪。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国离婚法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国离婚法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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