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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最新法规)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2月28日 10:11 24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0年的离婚判决适用民法典吗?
  2. 福建2021新民法典婚姻法离婚?
  3. (民法典)对离婚后的居住权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才能要回居住权?

2020年的离婚判决适用民法典吗?

不能。

民法典生效实施的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年离婚判决书,所认定的法律事实明显是民法典生效之前的事实,是由民法典生效以前法律事实引起的离婚纠纷,依照规定,应适用当时的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据此,应当适用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福建2021新民法典婚姻法离婚?

一、新的婚姻法离婚规定有哪些?

1、增设30天离婚冷静期

根据现行《民法典》,夫妻双方只要带好以下材料:符合要求的离婚协议、双方照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

今年开始,增加了30天离婚冷静期:双方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后,需要等待30日。如果在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要在30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错过时间,就认定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离婚协议》应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事项

现行《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发放离婚证。

但是《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除了对子女抚养、财产协商一致外,还必须对“债务处理”协商一致,才发放离婚证。也就是2021年开始,《离婚协议》中必须写清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否则《离婚协议》将视为协议不完善,要打回重做。

增加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现行《民法典》中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五项:(简单说,就是去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的情形)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最新法规)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

《民法典》在前述五项离婚法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增加明确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点

《民法典》增加明确了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点:离婚登记之日、离婚判决书生效之日、或者离婚调解书生效之日。

二、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今年《民法典》正式生效,在《民法典》中对离婚增加了新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持有关材料,离婚时参照《民法典》最新规定。

(民法典)对离婚后的居住权是怎么样规定的?怎么样才能要回居住权?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366条下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依据其与住宅所有权人的合同约定,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住宅享有占有、使用权利的一种 用益物权。

《民法典》第1090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居住权的法律辨析

居住权是对不动产进行占用、使用的权利,是物权的一种,属于用益物权。这也就意味着,居住权不同于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权。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权是一种合同权利,是对人权、相对权;而居住权是对世权、绝对权。居住权可以对抗包括所有权人在内的一切人,房屋所有权转让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此外,租赁权存在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的限制,居住权不存在这样的限制。

三、居住权在离婚时的运用

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下,离婚时在财产分割后,有时生活困难一方可能无法分得且也没有个人所有的住房。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司法实践中做过很多尝试,但是在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因上位法的缺失导致无法细化居住权的具体适用,在实践中并未发挥显著的作用。如今,《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制度可能会在保护离婚后生活困难一方方面发挥较大的作用。

四、居住权的实现

设立居住权必须签署书面的居住权合同(或者基于遗嘱)。按照《民法典》第367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在离婚协议里面,如果对房产居住权进行了约定,只要协议合法合规,而且是双方意愿真实表达的,就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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