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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全文(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最新))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2月28日 19:10 18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全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全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婚姻法解释一二三全文?
  2. 一阴一阳之谓道是怎么解释婚姻的?
  3.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第四十条?

婚姻法解释一二三全文?

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二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阴一阳之谓道是怎么解释婚姻的?

阴阳学说,自古以来就是阴代表女人或女生,阳,责代表男人或男生。等到男生和女生都长大成人后,自然就是可以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小家庭。也可以称之为夫妻,自然而然就又可以称之为婚姻。如此一代一代传下去,不知道这样我回答的对不对。请多多指教!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第四十条?

1、30日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

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

2、三种情况下支持返还彩礼

但根据《民法典》新规,符合以下情况并查明属实,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彩礼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婚前父母帮买房不属夫妻个人财产

《民法典》对此发布相关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4、妻子终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

《民法典》明确指出: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成年子女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5、离婚后子女改姓不得以此拒付抚养费

《民法典》明确,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6、持续性、经常性的家暴被认定为虐待

《民法典》明确: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基础上,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价值导向。

7、全职妈妈离婚应得相应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家务补偿》明确: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第四十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关于人工授精子女的法律地位,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精子和卵子来自夫妻双方,只是借助科学技术辅助生育的,该子女与父母双方均有血缘关系,因此属于婚生子女,其法律地位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如果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采用别人的精子进行人工受孕,但事先已经得到丈夫同意或事后没有异议的,该子女仍属于婚生子女,丈夫应被认为是该子女法律上的父亲。

3、如果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没有得到丈夫的同意,自行决定采用别人的精子进行人工受孕的,则所生子女与其丈夫没有法律上的父子女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全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五全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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