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离婚律师文集文章正文

离婚女申请宅基地(离婚女申请宅基地范文)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4月09日 17:34 12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女申请宅基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女申请宅基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离婚后女方可否申请宅基地?
  2. 离婚女能在娘家申请宅基地吗?

离婚后女方可否申请宅基地?

如果女方没有住房,而且是本村户口,在本村居住,可以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是从农村集体土地中划出一小部分无偿、无期限地提供给本村农户用于建设房屋居住生活的土地。《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据此,宅基地具有明显的身份属性,只有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本村村民)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且宅基地的分配是以农户而非农民为单位,故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为家庭成员共同所有。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

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按照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便民利民的原则,改革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农用地的审批办法。

各县(市)可根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的,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离婚女能在娘家申请宅基地吗?

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户口是在村里,离婚时确实无房屋的,就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盖房。不过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户中个别成员不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提前安置房等政策优惠措施的,不得再申请。未享受过以上优惠的,由申请人负责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该成员是否享受过以上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并有当事人具结保证。

(2)离婚前,夫妻之一名下已有住房或曾批准过宅基地的,离婚后二年内不得在申请新批宅基地。

(3)离婚后还是农村户口,带着孩子不打算另嫁的女性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

(4)离婚的女性在离婚后,户口还在娘家的,与父母还是一个户口,自然就是跟父母共享一块宅基地,所以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

离婚女人是否能在娘家申请宅基地,是要看从的户口是否还在娘家。

现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进行了控制。农民自建房要报申请,要经过村委会,社区,乡镇及城建部门的层层审核审批。而申报宅基地的最基本条件就是要看户口所属地。一般情况下是一户一房,如果户口在娘家且自己是单独一户,户名下没有自建房的,是可以申请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女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女申请宅基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宅基地离婚申请书范文 宅基地离婚时怎么分割

离婚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