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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结婚(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结婚怎么办)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4月12日 03:17 8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结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结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离婚后男方不让孩子见我总是威胁孩子怎么办?
  2. 双方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该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让孩子见我总是威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可以找家族中的老人或警察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看孩子的权利。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结婚(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结婚怎么办)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双方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该怎么办?

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并不是好聚好散的,从而也导致了在迁移户口时有很多障碍,比如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女方在进行户口的迁移时就没有办法顺利的办理,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有两种方法解决:第一种方法,确认户口本在男方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以侵权为由起诉对方;第二种方法,也是更为便捷的方法: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内容,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协议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簿,致使女方的户口不能迁出,女方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由派出所通知男方将户口簿送来,如果男方拒绝还是不给,派出所民警可以直接开出迁移证,将女方的户口迁走,并在户口底簿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即可。链接: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结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结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前夫婚后不让见孩子 前夫不让我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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