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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开庭(男方离婚开庭说话技巧)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4月18日 17:18 11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方离婚开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方离婚开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夫妻双方离婚,到了开庭时间,男方不出现,法院该怎么处理?
  2. 香港离婚案男方不出庭怎么判?
  3. 想离婚,男方不出庭,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到了开庭时间,男方不出现,法院该怎么处理?

   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

  同时,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即“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香港离婚案男方不出庭怎么判?

对于一方(主要是被告)确实失踪且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法院可建议原告依宣告死亡制度申请宣告其死亡,以此解决当事人的离 婚问题;对被告确属失踪的,应先依法申请宣告被告失踪(被告已被宣告失踪的除外),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已进行过调解的离婚案件,后被告或被反诉人失踪 的,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被告或被反诉人、被上诉人逃避诉讼的,应敦促原告等当事人查找,知其下落后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到庭接受调解或庭审; 对于其他情形,无法采取以上措施的,应依法中止诉讼,待找到失踪人或下落不明者后再予以恢复。

现实中,出现离婚官司男方不到场的情况,因为男方所处的位置不同,也就导致此时的处理不一样。如果男方属于原告一方,在不出庭的情况下,往往法院会按照原告撤诉处理。但如果男方是被告一方的话,此时不到庭则法院也是会对离婚案件缺席进行判决的。

想离婚,男方不出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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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离婚但是对方不到庭怎么办?还能顺利离婚吗?

例子:

男方离婚开庭(男方离婚开庭说话技巧)

基本案情

原告盛女士与被告刘先生是夫妻关系,双方于199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原告盛女士曾于2010年、2015年两次起诉离婚,均撤诉。2017年6月份,原告盛女士再次起诉离婚,被告未到庭,盛女士也未提供证据,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2018年12月份,原告盛女士以被告没有任何家庭责任感,对孩子不管不问且有家庭暴力为由,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经传票传唤,被告刘先生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后,法院向原、被告女儿了解核实了相关情况,与原告陈述基本一致。

裁判结论

夫妻感情是维系婚姻的基础,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是准予离婚的前提条件。原告多次起诉与被告离婚,且在本次诉讼中,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而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未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实难看出对双方感情的珍视及为挽救婚姻所做的的努力。应当据此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因此,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律师说法

被告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在婚姻中遭受不幸的一方,往往也是比较弱势的一方。尤其是在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下,受害方更是以女性居多。一方面她们遭受痛苦,想诉讼离婚,却又无法证明自己的遭遇;另一方面对方常常抵触漠视,不改正、不调解、不到庭。是不是对方不来开庭就不能离婚?这是许多当事人都担心的一个问题。依照法律规定,依法送达传票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案件仍然可以缺席审理。最后的结果取决于审理认定的事实和法律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律师提醒:每一段婚姻都始于美好的初衷,但若婚姻中真正遭遇了以上情形,婚姻关系实难继续,甚至遭受痛苦,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重要的是找一个好点的律师,这样处理事情比较省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方离婚开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方离婚开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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