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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离婚代理(原告离婚代理词范文)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8月01日 11:57 2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原告离婚代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原告离婚代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离婚案中当事人一方因精神崩溃不能出庭该当事人父亲可代为出庭吗?

离婚案中当事人一方因精神崩溃不能出庭该当事人父亲可代为出庭吗?

由于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才能由新监护人代理精神病患者参加离婚诉讼。一般是由其父母代理出庭。在审理一方是精神病患者的离婚案件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如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疗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都可确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判决准予离婚。

不可以。

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本人到庭。如果精神崩溃导致精神病。编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然后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出庭应诉。如果没有诊断证明或者鉴定报告本人不出庭,如果是原告,法院会按撤诉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原告离婚代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原告离婚代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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