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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办理离婚上班时间(南京市离婚办理地点)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08月10日 10:53 1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办理离婚上班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南京办理离婚上班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南京怎样办离婚?
  2. 南京离婚后户口还能在一起吗?

南京怎样办离婚?

到所在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根据《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南京,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有些区县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南京办理离婚上班时间(南京市离婚办理地点)

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⑸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南京离婚后户口还能在一起吗?

能,但不容易实现。

首先,看离婚后对住房产权,及户口的约定。

比如:

1、只有一套房产户口无处安放约定暂不迁离。

2、约定了共同占有产权的百分比都有权属,双方都不打算岀让。

当然,这是在非常和平的方式下离婚才有可能的。

一般情况下,离婚都是不欢而散,双方恨不得此生不复相见,财产也会分割的很清楚,获得房产的一方肯定会要求对方迁出户口。

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将来获得房产一方的再婚及房屋售卖等问题。

所以还是不要太期待的好。

离婚后户口没地方安放,可以寻求社区的帮助,国家对无房户提供了相关的政策帮助,可以挂靠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办理离婚上班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办理离婚上班时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南京市离婚在哪里办理 南京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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