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离婚律师文集文章正文

离婚房贷房产补偿款(离婚房贷房产补偿款怎么算)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11月02日 14:56 6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房贷房产补偿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房贷房产补偿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有人说离婚房产增值部分需要补偿,那么如果房产降价是否也需要补偿呢?为什么?
  2. 家庭主妇离婚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有人说离婚房产增值部分需要补偿,那么如果房产降价是否也需要补偿呢?为什么?

原则上也是共担损失。

假如房产现值160万,购入时值200万,首付100万,按揭贷款100万。

离婚房贷房产补偿款(离婚房贷房产补偿款怎么算)

在夫妻均不主张要房的情况下,按共有原则,现值160万,100万元贷款是债务,夫妻各半之后,各有30万元权益。这是拍卖处理房产之后的情况。如果一方要房,相当于购买对方的权益,因此,也就是支付对方30万元即可。

这是资产高于债务的情况,如果资产低于债务,即资不抵债的情况出现,比如房产现值80万元,贷款100万元,那么夫妻各负10万元债务,相应的如果一方不要房产,另外一方主张房产,则不要的一方应当偿付自己应负担的10万元债务。

家庭主妇离婚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家庭主妇全职照顾家庭、不外出工作,对于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为了保证妇女的权益,法律规定,在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家庭主妇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可能无法获得任何赔偿,只能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家庭主妇在照顾家庭方面付出的时间和精力比较多,但在离婚时只要对方没有民法典规定的过错,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家庭主妇也无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房贷房产补偿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房贷房产补偿款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离婚贷款补偿公式 婚后房贷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律师网 广州离婚律师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