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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处写离婚协议(离婚处写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律师文集 2025年12月07日 14:53 10 kk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处写离婚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离婚处写离婚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凭婚姻登记处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过户房产吗?
  2. 有两个孩子离婚协议该怎么写,自愿离婚?

凭婚姻登记处盖章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过户房产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离婚协议是基于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处分。

因此,离婚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因履行协议发生纠纷的,适用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

离婚处写离婚协议(离婚处写离婚协议有效吗)

只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方具有强制执行力。

所以,离婚协议的性质决定了它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实践中,很多地方包括一些大中城市的房管部门即以此为据,对仅凭离婚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单独办理房屋过户不予受理。

有两个孩子离婚协议该怎么写,自愿离婚?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只要以文字形式写出来即可。例如:婚后生育2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元;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 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离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处写离婚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处写离婚协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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